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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的流程
跟單信用證操作的流程簡述如下:
1.買賣雙方在貿(mào)易合同中規(guī)定使用跟單信用證支付。
2.買方通知當?shù)劂y行(開證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信用證。
3.開證行請求另一銀行通知或保兌信用證。
4.通知行通知賣方,信用證已開立。
5.賣方收到信用證,并確保其能履行信用證規(guī)定的條件后,即裝運貨物。
6.賣方將單據(jù)向指定銀行提交。該銀行可能是開證行,或是信用證內(nèi)指定的付款、承兌或議付銀行。
7.該銀行按照信用證審核單據(jù)。如單據(jù)符合信用證規(guī)定,銀行將按信用證規(guī)定進行支付、承兌或議付。
8.開證行以外的銀行將單據(jù)寄送開證行。
9.開證行審核單據(jù)無誤后,以事先約定的形式,對已按照信用證付款、承兌或議付的銀行償付。
10.開證行在買方付款后交單,然后買方憑單取貨。
信用證的開立
1.開證的申請
進出口雙方同意用跟單信用證支付后,進口商便有責任開證。第一件事是填寫開證申請表,這張表為開證申請人與開證行建立了法律關系,因此,開證申請表是開證的最重要的文件。
2.開證的要求
信用證申請的要求在統(tǒng)一慣例中有明確規(guī)定,進口商必須確切地將其告之銀行。信用證開立的指示必須完整和明確。申請人必須時刻記住跟單信用證交易是一種單據(jù)交易,而不是貨物交易。銀行家不是商人,因此申請人不能希望銀行工作人員能充分了解每一筆交易中的技術術語。即使他將銷售合同中的所有條款都寫入信用證中,如果受益人真的想欺騙,他也無法得到完全保護。這就需要銀行與申請人共同努力,運用常識來避免開列對各方均顯累贅的信用證。銀行也應該勸阻在開立信用證時其內(nèi)容套用過去已開立的信用證(套證)。
3.開證的安全性
銀行接到開證申請人完整的指示后,必須立即按該指示開立信用證。另一方面,銀行也有權要求申請人交出一定數(shù)額的資金或以其財產(chǎn)的其他形式作為銀行執(zhí)行其指示的保證。按現(xiàn)行規(guī)定,中國地方、部門及企業(yè)所擁有的外匯通常必須存入中國的銀行。如果某些單位需要跟單信用證進口貨物或技術,中國的銀行將凍結其帳戶中相當于信用證金額的資金作為開證保證金。如果申請人在開證行沒有帳號,開證行在開立信用證之前很可能要求申請人在其銀行存入一筆相當于全部信用證金額的資金。這種擔??梢酝ㄟ^抵押或典押實現(xiàn)(例如股票),但銀行也有可能通過用于交易的貨物作為擔保提供融資。開證行首先要對該筆貨物的適銷性進行調(diào)查,如果貨物易銷,銀行憑信用證給客戶提供的融資額度比滯銷商品要高得多。
4.申請人與開證行的義務和責任
申請人對開證行承擔三項主要義務:
(1)申請人必須償付開證行為取得單據(jù)代表代向受益人支付的貸款。在他付款前,作為物權憑證的單據(jù)仍屬于銀行。
(2)如果單據(jù)與信用證條款相一致而申請人拒絕"贖單",則其作為擔保的存款或帳戶上已被凍結的資金將歸銀行所有。
(3)申請人有向開證行提供開證所需的全部費用的責任。
開證行對申請人所承擔的責任:
首先,開證行一旦收到開證的詳盡指示,有責任盡快開證。
其次,開證行一旦接受開證申請,就必須嚴格按照申請人的指示行事。
信用證的通知
1.通知行的責任
在大多數(shù)情況下,信用證不是由開證行直接通知受益人,而是通過其在受益人國家或地區(qū)的代理行,即通知行進行轉遞的。通知行通知受益人的最大優(yōu)點就是安全。通知行的責任是應合理謹慎地審核它所通知信用證的表面真實性。
2.信用證的傳遞方式
信用證可以通過空郵、電報或電傳進行傳遞。設在布魯塞爾的SWIFT運用出租的線路在許多個國家的銀行間傳遞信息。大多數(shù)銀行,包括中國的銀行加入了這一組織。
3.有效信用證的指示
當開證行用任何有效的電訊傳遞方式指示通知行,通知信用證或信用證的修改,該電訊將被認為是有效信用證文件或有效修改書,并且不需要再發(fā)出郵寄證實書。
受益人的審證
受益人在收到信用證以后,應立即作如下的檢查:
1.買賣雙方公司的名號和地址寫法是不是和發(fā)票上打印的公司名號和地址寫法完全一樣?
2.信用證提到的付款保證是否符合受益人的要求?
3.信用證的款項對嗎?信用證的金額總數(shù)應與合同相吻合并包括該合同的全部應付費用。
4.付款的條件是否符合要求?除非對某些特定的國家或某些特定的進口商,出口商通常要求即期付款。在遠期信用證條件下,匯票的期限應與合同中所規(guī)定的一致。有一種信用證要求開立遠期匯票,但卻可即期支付,這種信用證被稱為"假遠期信用證",其對受益人所起的作用與即期信用證是一樣的。
5.信用證提到的貿(mào)易條款是否符合受益人原先提出的要求?
6.是否趕得上在有效期和貨運單據(jù)限期內(nèi)把各項單據(jù)送交銀行?
7.能提供所需的貨運單據(jù)嗎?
8.有關保險的規(guī)定是否與銷售合同條款一致?
?。璞kU的風險。受益人對此應與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聯(lián)系,以決定是否接受申請人的要求。超過銷售合同中規(guī)定投保范圍的任何費用應由申請人負擔。
?。侗=痤~。絕大多數(shù)信用證要求按CIF發(fā)票金額的110%投保。
9.貨物說明(包括免費附送的物品)、數(shù)量和其他各項寫對了嗎?
如果按上述各條目檢查的時候發(fā)現(xiàn)有任何遺漏或差錯,那么應該就下列各點立即作出決定,采取必要的措施:
?。懿荒芨挠媱澔騿螕?jù)內(nèi)容來相應配合?
?。遣皇菓撘筚I方修改信用證,修改費用應該由哪一方支付?
若有疑問,可向本單位的聯(lián)系銀行或通知行咨詢。但有一點請記?。褐挥猩暾埲撕褪芤嫒思坝嘘P銀行共同同意,才有權決定修改。
信用證的履行
1.單據(jù)的提交
在跟單信用證業(yè)務中,單據(jù)的提交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因為這是對信用證最終結算的關鍵。受益人向銀行提交單據(jù)后是否能得到貨款,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是否已開立信用證和單據(jù)是否備齊。
2.交單時間的限制
提交單據(jù)的期限由以下三種因素決定:
?。?)信用證的失效日期;
?。?)裝運日期后所特定的交單日期;
?。?)銀行在其營業(yè)時間外,無接受提交單據(jù)的義務。
信用中有關裝運的任何日期或期限中的"止"、"至"、"直至"、"自從"和類似詞語,都可理解為包括所述日期。"以后"一詞理解為不包括所述日期。"上半月"、"下半月"理解為該月一日至十五日和十六日至該月的最后一日,首尾兩天均包括在內(nèi)。"月初"、"月中"或"月末"理解為該月一日至十日、十一日至二十日、二十一日至該月最后一日,首尾兩天均包括在內(nèi)。
3.交單地點的限制
所有信用證必須規(guī)定一個付款、承兌的交單地點,或在議付信用證的情況下須規(guī)定一個交單議付的地點,但自由議付信用證除外。像提交單據(jù)的期限一樣,信用證的到期地點也會影響受益人的處境。有時會發(fā)生這樣的情況,開證行將信用證的到期地點定在其本國或他自己的營業(yè)柜臺,而不是受益人國家這對受益人的處境極為不利,因為他必須保證于信用證的有效期內(nèi)在開證銀行營業(yè)柜臺前提交單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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