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職工終止勞動關(guān)系兩年 西軸股份公司敗訴
解除職工勞動合同兩年內(nèi),歷經(jīng)兩次勞動仲裁,職工姜某仍在維權(quán)。8月1日,記者從銀川市西夏區(qū)法院獲悉,7月23日,該院判決西北軸承股份有限公司于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nèi),與姜某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姜某是寧夏西軸綜合廠工人,1999年西軸股份公司與西軸綜合廠合資成立西北軸承鐵路軸承有限公司,姜某也隨之到該公司工作。2002年,西北軸承鐵路軸承有限公司與德國一公司合資成立寧夏西北富安捷鐵路軸承有限公司(簡稱“富安捷軸承公司”),姜某與該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2005年5月,包括姜某在內(nèi)的260名職工勞動合同到期,富安捷軸承公司終止了與原西軸股份公司260名職工的勞動合同。同年5月16日,西軸股份公司與富安捷軸承公司就部分員工勞動合同終止及終止后有關(guān)事宜協(xié)商后,富安捷軸承公司與70名職工續(xù)簽勞動合同,142名職工與西軸股份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2005年6月,姜某等11名職工向銀川市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該委裁決:西軸股份公司與11名職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2006年,西軸股份公司與姜某簽訂3年期勞動合同。11月,姜某以 “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為由申請勞動仲裁,銀川市勞動仲裁委員會裁決西軸股份公司與姜某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今年2月,西軸股份公司不服該裁決,起訴至西夏區(qū)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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